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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公布塔城地區(qū)2022年度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的通知
時間: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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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68270107-3/2022-00030 | 發(fā)布機構(gòu) | 公開日期 | 2022-02-24 | |
| 發(fā)文日期 | 2022-02-24 | 有效性 | 文號 |
塔地水發(fā)〔2022〕17號
各縣(市)水利局:
為切實加強塔城地區(qū)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水庫安全運行和效益發(fā)揮,根據(jù)《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要求,建立并落實以政府行政首長責任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責任制,逐個落實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和管理單位責任人,并由水利廳公布全疆中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各地(州)公布轄區(qū)內(nèi)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F(xiàn)將地區(qū)2022年度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名單公示如下(見附件),各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責任,加強對本轄區(qū)內(nèi)水庫大壩安全的監(jiān)督,督促水庫管理單位按規(guī)定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水庫工程的安全運行和綜合效益的充分發(fā)揮。
附件:塔城地區(qū)2022年度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員名單
塔城地區(qū)水利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塔城地區(qū)2022年度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人員名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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